債務企業(yè)名稱:本溪鐵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所在地:本溪市明山區(qū)高臺子鎮(zhèn)窯溝口村
債權總額:1138.13萬元(截至2019年7月30日)
債權情況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擁有本溪鐵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債權總額為人民幣1138.13萬元,其中貸款本金為人民幣353.83萬元,表外利息為人民幣433.79萬元,孳生利息為350.51萬元(截至2019年7月30日),貸款方式為抵押和保證,抵押物為設備和車輛,保證人為本溪泓沅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沈陽鐵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孫利軍、劉艷。
債務企業(yè)概況
本溪鐵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3日,企業(yè)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為本溪市明山區(qū)高臺子鎮(zhèn)窯溝口村,法定代表人為孫利軍,注冊資本人民幣1200萬元。經營范圍商品混凝土、超細礦渣粉、混凝土外加劑生產銷售等。
抵押物概況
債務企業(yè)以其所有的攪拌站主體、臂駕車、地泵車、車輛及設備為抵押物為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保證人概況
本溪泓沅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8日,注冊地址為本溪市本溪滿族自治縣田師付鎮(zhèn),企業(yè)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為9856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孫利軍,經營范圍為水泥制造、銷售。
沈陽鐵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注冊地址為新民市胡臺鎮(zhèn)后胡臺村,企業(yè)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為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孫相軍,經營范圍為商品混凝土制造、銷售;水泥銷售。
孫利軍,出生日期:1967年1月17日
劉艷,出生日期:1968年1月18日
資產特點及發(fā)展前景
2009年11月23日,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09)本民二初字第8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本溪鐵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我公司對抵押物車輛和設備擁有優(yōu)先受償權。保證人沈陽鐵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本溪泓沅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在抵押物價值不足清償保證債務部分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現該案處于執(zhí)行階段。債務人及保證人位置較好,具有一定的投資價值。